2010年1月13日 星期三

[黑特] 態度

自我中心。我在說我自己。

這篇算是『「黑特」刪節號表示:……我錯了嗎?』的續篇,
所以沿用「黑特」標題,但並沒有特別要黑特的對象。


敝人現職是個小美編,兼職的話…插圖動畫文案腳本翻譯很多都接。

工作上,老闆有給我自由發揮的空間,但最終決定權並不我手上,
老闆/客戶希望我弄什麼風格,我就會弄什麼風格的作品出來,
雖然聽話做事又累又煩的,生出來的東西我也不一定喜歡,
也沒賺多少錢,剛好餬口而已,
但這很重要,不這樣我會過不了日子。


敝人生平無大志,從沒想過要出多少書賣多少冊,能活著就好。

創作是我平衡精神壓力的管道之一。
能放到Blog或BBS上的作品,文字的也好,塗鴉的也好,
都是我自己想寫而寫、想畫而畫的東西,倒是沒想過要藉此獲得什麼。

我並沒有打算尋求任何人的認同,也沒有要藉此獲得任何回報、人氣。
真的想要人氣、要金錢的話,我不必執著於這些冷門的題材,
甚至可以寫/畫十八禁文/圖來搏版面。

可是這些都不是我要的。


很多人會講出版社怎樣怎樣,出書的話要怎樣怎樣的,
出書對我而言是一種商業化行為,是工作,或是契約。

如果某天哪家出版社老闆頭被雷親了一下,
拿錢要我這俗人出書,但條件是要照著他們的規則來寫,
一旦我點頭同意,那不管他們的規則是六個點還是要通篇注音文火星文,我都會遵從。
規則因地制宜,就是那麼簡單。


唉,有夠俗氣的,別一直提錢/報酬好了,簡單的說,
如果我想要發表文章的地方禁止注音文,那我就會不用注音文;
如果我想要發表文章的地方文章格式要求比照教育部的手冊,那我就會照著用。
規則因地制宜,就是那麼簡單。


聊聊往事,
我算是從早期就開始全面使用電腦來作畫的人,
多早喔?差不多在照像店3還只有英文版、圖檔用網路傳的話會死人的那個年代。
我的作品很環保,從草稿、完稿到實品光碟,連一張紙一點墨都沒用到,
那時候CG才剛起步,甚至還有不少人大罵這根本不叫畫圖。
但時至今日,還有人能大聲說這不是漫畫嗎?啊…搞不好還是有,不過少了吧。


想不到這麼多年後還會再看到這麼熟悉的景象 XD
如果十年後我還活著的話,來寫血屍寫詩好了,看會不會又來一次 XDDDDDD



眼前的文章到底是為誰、為什麼目的而寫?我想作者自己最清楚。

同樣的,讀者要下評論之前,也要想清楚自己是站在什麼立場而發言,
你的動機是…要鼓勵對方?自己看不爽要打擊對方?還是你就只是個路人?

我不清楚,也不想猜。而且我不需要、也不在意一個陌生的路人對我做的評價,
清楚、明白自己在做些什麼、想做什麼,這就夠了。


總歸一句話,當創作是為己而生時,為什麼我要照著他人的框架來走呢?

當然你還是可以說我這樣不好、或不對,這是你的想法、你的自由,
但不能要求我照著你的喜好走,因為這是我創作的自由。
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